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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我的自主选择

作者:生前预嘱库 时间:2026-07-10

对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说,生前预嘱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指人们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服务的指示文件。

“很多人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公里’时意识已经不清醒了,重大的医疗决策只能由医生和家属来决定,如果有生前预嘱,对于医生和家属做相关决策,都很有帮助。

通过向民众推广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理念,努力提高公众对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的认知度与接受度,让每一个生命的谢幕享有尊严和自主权。未来的推广规划及具体实施措施,协会正在制定当中。

数月前,50多岁的脑胶质瘤病人阿星又来到医院,他在20多岁就发病,近10年失去意识成为植物人,躺在病床上20多年,没有结婚的他一直由父母悉心照顾。可而今,父母已经七八十岁,身体每况愈下,尽管万般不舍,但老两口清楚地知道,儿子的病已经没有治愈的希望,他们也无力照顾儿子。他们商量,如果儿子再次发病,就不要再做过分的治疗,让他平静地走完此生。

来到医院后,阿星的血氧饱和度等各项指标快速下降,医生明确告诉送他来的父亲:“现在如果不插管,人几分钟就没了!”接受不了现实的父亲来回挣扎后还是同意插管,可家中的妻子得知后埋怨丈夫:“咱们不是说好要让他安安静静地走吗?”

丈夫无奈地回答:“可我当时实在接受不了啊!”随后,老两口来到医院,多番肯求医生把管拔掉。医生和医院尽管理解老两口的苦衷,但最终拒绝了他们:“现在如果拔管,那就等于是杀人,我们是要坐牢的。”老两口商量后又说,那不麻烦医生,他们自己来拔管。但医生说:“这样杀人的就成你们了,同样是犯罪。”

最终,阿星在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多日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像阿星这样的案例,身为医生的李瑛见过很多,她说:“如果患者能有一份生前预嘱,那对于家属和医生做重大的医疗决策前,都会是重要的参考,因为那是他本人的愿望。而这样的患者一旦插管,再想把呼吸机安全撤下来,可能性很低,戴上呼吸机的意义,就是通过医疗支持,让他的生命在没有生命质量的情况下再延长一段时间而已。”

生前预嘱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法律体系。早在1976年8月,美国加州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 Death Act),是全球首个为生前预嘱立法的国家。而在中国,生前预嘱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新鲜事物,直到2013年,国内才创办了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推广“尊严死”和生前预嘱,该协会的选择与尊严网站在2011年成立的生前预嘱注册中心,到目前为止,仅有5万余人签署了“我的五个愿望”生前预嘱文件。

中国内地采用的生前预嘱文件主要是“我的5个愿望”,内容分别是:1、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2、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3、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4、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5、我希望谁来帮助我。

“对于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的生命支持治疗医疗服务只能延缓其痛苦的濒死期,但这对于治疗病人的原发病或恢复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相反,治疗本身会产生很大痛苦和高昂的治疗费用,此外,患者常常在ICU过世,在人生最后关头没有生活质量,也常无法和亲友见上最后一面。因此,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推广安宁疗护试点,采用安宁缓和医疗这样的人文医疗的方式,让患者平静、安详、自然、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公里。

现实中,终末期患者往往已经意识不清,无法自主选择安宁疗护,这就需要所有直系亲属都签字,这对患者家属来说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而如果患者有生前预嘱,对家属做决定就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说,签署生前预嘱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任的态度。

生前预嘱绝不是放弃治疗,和安乐死也有很大的区别!

从‘生前预嘱’的概念我们知道,‘生前预嘱’是一份在本人健康清醒时自愿签署的文件,明确表达本人在生命末期希望使用什么种类的医疗照顾,包括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如气管切开、人工呼吸、心脏电击……),以及如何实现尊严离世。生前预嘱不是安乐死。而是倡导以最接近自然的状态死亡或尊严死,与我们中国和大多数国家法律没有冲突。”

执行生前预嘱文件,必须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需要有严格的医学准入标准,由2位或2位以上的专科医生+安宁疗护医生,根据生存期预估表,认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医疗措施,都不可挽回患者生命即将走向终点的死亡结局,才能按照患者的愿望来进行安宁缓和医疗。

58岁的强叔肺腺癌晚期术后出现转移,已放弃原发病治疗。在安宁疗护小组的引导下夫妻一起签署了生前预嘱,患者表达了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选择安宁疗护,表示会顺应生命的自然规律,以平静的心态对待病痛与死亡,同时他还在预嘱中表达,骨灰撒向大海或埋于树下,后事从简的愿望。患者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与妻子双双成为了生命关怀的志愿者。

2021年3月24日,强哥病情加重再次住院,妻子和女儿按照他的意愿放弃气切、鼻饲等创伤性措施,只做舒缓身体不适症状的姑息治疗,并全程陪伴在患者身边。妻子精心照护的同时,再次向丈夫进行了道谢、道歉、道爱、道别的四道人生,并承诺会爱护自己,女儿也会照顾好她,让丈夫放心地走。

4月3日凌晨,强叔安详地离世,女儿从容地担起了善后处理,妻子情绪也比较稳定。从殡仪馆参加完告别仪式,当天下午她就在微信里关爱起另一位重病患者的家属了,用自己的经历和变化以身说法,帮助对方化解内心纠结,对方非常感谢。

看望患者

强叔妻子表示感谢安宁疗护对他们的关爱和支持,自己在接下来的日子会走出来,与大家一起去关怀更多需要关爱的人。

老年科推广生前预嘱理念

很多老人填问卷的反应是比较平淡的,填完之后有些人还很开心,但也有个别的老人填完之后说,‘我怕我今天晚上睡不着觉了’

将生前预嘱嵌入医保卡

我国已有地方有将生前预嘱通过区块链的方式嵌入到医保卡中的试点做法,待患者进入生命终末期,医生和家属就可以查看他所立的生前预嘱。她希望在深圳通过生前预嘱理念的推广普及家喻户晓,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后,能够尽早将生前预嘱与医保卡绑定,让安宁疗护工作落地实施提供便利,方便在患者疾病终末期时查看。

但目前,因为生前预嘱在中国大陆没有立法,患者生命终末末期的医疗决策还是主要由患者家属来决定,患者本人填写的生前预嘱只是重要参考。即便如此,立生前预嘱仍有其现实意义。如果患者已病得失去意识,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家属将患者送去进行安宁疗护时,常常会有良心上的不安和愧疚。这时如果患者有这份生前预嘱,那家属在做决定时,就会更加坦然和释怀。当我们在健康时对生命的最后一刻做好安排,坦然面对生命的自然凋谢,也是生命的圆满。


路漫漫其修远兮,生前预嘱有很多现实意义。

首先,推广生前预嘱有利于颠覆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由于生前预嘱在我们中国大陆尚属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人们对谈论死亡还是比较忌讳。

关于人之生死问题,古今中外不乏圣贤。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提出的“向死而生”,我国先秦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庄子“鼓盆而歌”,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荀子《礼论》一文这样说:“生,人之初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

生前预嘱改变了人们对生命的看法,正视死亡的客观存在,减少对死亡的恐惧与焦虑,做到对生命的最大尊重,在生命尽头人们感受到了爱与关怀,感受到个人的意愿被尊重;患者家属也因此更能面对亲人的死亡,“逝者已矣”,与亡者更好的分离,更好地“活好当下”,并重新开启自己的人生旅程。

其次,推广生前预嘱有利于保障公民的选择权。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人们对生命质量越来越重视,患者对自己疾病的自主权利以及为减少痛苦,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的医院也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尚健康,或还有自主意识时规划如何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公里”,这是对生命权的保护,不是侵犯。

推广生前预嘱还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不少医生面对已经没有救治价值的患者家属,会感到茫然,因为无法与不愿接受死亡的患者家属很好地沟通,也没有法律授予医生为此做主的权利。推广生前预嘱,可以“我的生命我做主”。

推广生前预嘱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力生前预嘱立法。通过立法规范现实中的“生前预嘱”行为,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而且是真正意义上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患者家属不会再为停止无谓的治疗而背负歉意。基于此,我们一定会广泛宣传,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使“生前预嘱”的理念家喻户晓,凝聚共识,为“生前预嘱”的立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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