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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生前预嘱格式与内容全解析
作者:生前预嘱库 时间:2026-05-18
当生命走到尽头,你是否想过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地告别?这份”生命旅行攻略“将为你解开生前预嘱的法律密码。
生前预嘱定义与法律效力
生前预嘱是个人对不可治愈伤病末期医疗意愿的书面说明,明确临终时是否接受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78条确立其法律效力,要求医疗机构尊重患者预嘱意愿。其他地区可通过公证或见证人程序增强文件效力。
范本核心条款示例
1、医疗措施选择:当两名以上医师确诊处于不可治愈终末期时,可拒绝心肺复苏、呼吸机等治疗,要求使用镇痛药物保持尊严离世。
2、医疗代理人指定:需填写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授权其在本人无法表达时代为作出医疗决定。
3、特殊意愿声明:包括希望离世地点、陪伴人员、对家人的留言等个性化内容。示例:“希望在家人的陪伴下安静离开,播放我最爱的钢琴曲”。
4、签署与见证:需立预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需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确认。
签署流程与注意事项:
1、文本准备:可采用《我的生前预嘱》模板,参考标准化文本手写完成。
2、见证要求:见证人不得是继承人、配偶等利害关系人,建议选择挚友、亲人、律师、专业团队、社区工作者等专业人士。
3、文件保管:原件由生前预嘱库,立预嘱人保存,副本应交医疗代理人、主治医生及近亲属,确保紧急时可调用。
4、更新与撤销:可随时修改或撤销预嘱,但需重新履行签署见证程序。建议每1年复核一次意愿,特别是在个人健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5、效力保障:建议在专业医疗机构备案或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提前与核心家属充分沟通,以确保预嘱在紧急情况下的绝对执行力,避免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家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