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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生前预嘱订立情况
作者:生前预嘱库 时间:2026-02-14
1. 订立生前预嘱人群的年龄分布
订立人群年龄呈多样化特征,以中老年人为主,且不同年龄段的 “订立动机” 存在差异。60 岁以上老年人群是订立主力,占比超过 60%,这一群体的订立动机多与 “自身健康状况” 相关 —— 例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基础病的老年人,担心未来出现中风、器官衰竭等情况,希望提前明确治疗选择;部分经历过亲友 “过度治疗” 的老年人,也会主动订立,例如一位 72 岁的老人表示:“我老伴去年肺癌晚期,插管抢救了半个月,最后还是走了,我不想让孩子也承受这种痛苦。”50-59 岁的中年群体占比约为 25%,这一群体多处于 “上有老、下有小” 的阶段,订立动机兼具 “自我保障” 与 “家庭责任”,例如一位 55 岁的企业管理者表示:“我父母年纪大了,我自己也有冠心病,立一份生前预嘱,既是对自己负责,也能让孩子在未来少做难。”30-49 岁的中青年群体占比约为 15%,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群体的订立动机更偏向 “观念认同”,例如不少 “90 后” 将生前预嘱视为 “对生命自主权的尊重”,部分从事互联网、媒体行业的年轻人,还会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订立经历,带动身边人关注。
2. 性别差异
女性订立生前预嘱的比例高于男性,且两者的 “关注点” 存在明显不同。从数据来看,女性订立者占比约为 60%,男性占比约为 40%。女性在订立时,更注重 “细节与情感表达”:例如,超过 80% 的女性订立者会在文件中明确 “临终关怀的具体需求”,如 “希望有家人陪伴在侧”“房间里摆放鲜花”;部分女性还会写下对家人的 “情感嘱托”,如 “希望女儿不要因为我的离开而过度悲伤,好好照顾自己”。男性订立者则更关注 “医疗措施的明确性”,多数男性会直接列出 “拒绝的治疗项目”,如 “拒绝气管切开、拒绝透析”,对情感类内容的提及较少。这种差异与性别角色认知相关 —— 女性通常更重视家庭情感联结,而男性更倾向于 “理性决策”。此外,女性的 “主动咨询率” 也高于男性,平台数据显示,女性发起的线上咨询量是男性的 1.5 倍,且咨询时会更细致地询问 “执行流程”“见证人要求” 等细节问题。
3. 地域差异
不同地域的订立情况差异显著,且与 “地方政策支持”“文化氛围” 密切相关。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订立比例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其中上海、广州、杭州的订立人数占全国总量的 40% 以上。这些地区的优势在于:一是政策支持力度大,例如深圳市在 2022 年出台《安宁疗护条例》,明确将生前预嘱作为安宁疗护服务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需尊重患者的预嘱内容;二是医疗资源丰富,多数三甲医院设有安宁疗护科或老年科,能为订立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指导;三是文化氛围开放,公众对 “死亡话题” 的接受度更高,例如在杭州举办的 “生命教育展” 中,有不少年轻人带着父母一起参观,主动讨论生前预嘱。而中西部地区的订立比例较低,主要面临三大障碍:一是政策空白,多数地区尚未将生前预嘱纳入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缺乏执行依据;二是专业资源不足,部分地级市的医院没有安宁疗护科室,医护人员缺乏相关培训;三是传统观念束缚,例如在四川、河南等地的农村调研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 “提前说‘不治疗’,会被别人说不孝”。
4. 职业与教育程度关联
医疗、教育、法律行业人群的订立比例较高,且教育程度与订立意愿呈 “正相关”。医疗行业从业者的订立比例最高,超过 50% 的医生、护士会主动订立生前预嘱,这一群体因长期接触终末期患者,对 “过度治疗的危害” 有直观认知,例如一位肿瘤科医生表示:“我见过太多患者在生命最后阶段,承受着插管、透析的痛苦,却没有质量地活着,所以我提前立了预嘱,希望能有尊严地离开。” 教育行业从业者订立比例约为 30%,这一群体更注重 “理性规划”,且善于通过学习理解生前预嘱的意义;法律行业从业者订立比例约为 25%,他们对生前预嘱的法律效力、执行风险有更清晰的认知,会在订立时主动完善细节,例如要求律师对文件进行合规审查。从教育程度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的订立比例约为 20%,大专学历人群约为 10%,高中及以下学历人群不足 5%。高学历人群不仅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广泛,还能更深入地理解 “生命自主权”“医疗伦理” 等概念,例如在调研中,本科以上学历受访者中,有 80% 表示 “生前预嘱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而高中以下学历受访者中,这一比例仅为 10%。
